借款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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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充市高坪区红光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南充市高坪区红光建材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查封; 二、解除对南充市高坪区红光建材有限公司机器设备LDF型混凝土机及HZSK180搅拌机(型号为JS3000)的查封; 三、解除对***名下的川R×××××号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号码1AR0581276)及蒋守全名下的川R×××××小型轿车(发动机号码4655E440)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