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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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2020)闽0403民初6号第二、三、四、五项判决;

二、撤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2020)闽0403民初6号第一项判决;

三、解除***与***于2015年3月17日签订的《抵押借款协议》;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743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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