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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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22民初898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2020年7月22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穆晗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潘友丹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