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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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本院(2018)云26民终1086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三项,即“一、撤销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2018)云2601民初字1843号民事判决;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本院(2018)云26民终1086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即“二、由***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投资款30000元,24个月的分红21600元,共计51600元;” 三、由***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投资款1326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284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690元,由***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5690元,由***负担3110元,由***负担25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