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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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2019)皖1621民初8416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与***于2018年1月16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租金116233.24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308元,由***负担2208元,***负担1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615元,由***负担4415元,***负担2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