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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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某小区房屋产权产籍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保全限价值120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房屋产权产籍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保全限价值63920元) 三、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07-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