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新疆世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尉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运费689308元。被告***对前述被告***承担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11278元,减半收取5639元,由被告***承担5188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承担4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