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彩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城市房屋租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三彩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城市社区服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退还西安市雁塔区XX街道朱XX大街XX段XX号XX小区XX栋XX室房屋押金22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城市社区服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支付违约金6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城市社区服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36元,由被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上述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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