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 优派能源(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阜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新2302执285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债务或申请执行人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调解书及本裁定,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