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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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81民初1307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郭志军 人民陪审员潘绍来 人民陪审员陈鑫土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 代书记员马建芳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