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85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张北县,期限为三年; 三、扣押被申请人郑彦军驾驶***所有的车牌号为京A×××××号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期限为二年; 四、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冀G×××××号、冀G×××××号、冀G×××××号小型轿车,期限为二年; 五、查封***所有的位于张北县,期限为三年; 六、查封贡成明所有的位于张北镇商,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47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