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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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继续冻结被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限为三年; 二、继续冻结***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期限界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