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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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2726执778号 陆衡凯(申请执行人)、陈建军(被执行人): 陆衡凯申请执行陈建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50元,其中,本金1100元,执行费50元。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被执行人已于2020年8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陆衡凯(申请执行人)。至此,陆衡凯(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726民初595号民事调解书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