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账号为62×××70-000156的账户存款人民币27641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主账户户名:阳朔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2020)桂0321执396号;子账号:37×××95-102881];

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账号为62×××11的账户存款人民币4050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主账户户名:阳朔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2020)桂0321执396号;子账号:37×××95-102881]。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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