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西阳朔县支行账号为21×××62的存款人民币320000元的冻结;

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账号为62×××11的存款人民币320000元的冻结;

解除对被执行人***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账号为62×××70-000156的存款人民币320000元的冻结;

解除对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085e9858e的资金959.88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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