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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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223执恢100号 杨某星、韦某晓: 本院执行的杨某星申请韦某晓的姓名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韦某晓自动履行,已给付9742元执行款到法院账户。因无法联系申请执行人杨某星,该款已进行提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