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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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峨县鸿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峨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对被告天峨县鸿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破产债权342.6043万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47332元),由被告天峨县鸿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退回原告***案件受理费472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