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峨县鸿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峨县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天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对被告天峨县鸿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破产债权342.6043万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47332元),由被告天峨县鸿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退回原告***案件受理费472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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