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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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330执保325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振周与被执行人余文光、林文俭、黄剑人身损害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对被执行人余文光、林文俭、黄剑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经本院穷尽调查措施确认被执行人余文光、林文俭、黄剑无财产可供保全。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保全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