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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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中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昌州茧丝绸有限公司 重庆伟豪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伟豪实业有限公司、重庆中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600元,减半收取16800元,由原告重庆伟豪实业有限公司、重庆中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