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881执保2518号 边鹏: 申请人边鹏与被申请人高永卿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881民初410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边鹏向本院书面申请对被申请人高永卿名下330000元范围内的财产予以保全。 本案在保全过程中,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高永卿在银行、车辆管理部门、工商总局、不动产、保险、证券、民政及网络资金的财产予以查询。经查,未发现被申请人高永卿名下可供保全的财产。本院未采取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3)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申请人高永卿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