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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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881执保2334号 王晓敏、孟伟: 申请人王晓敏与被申请人孟伟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881民初380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王晓敏向本院书面申请对被申请人孟伟名下500000元范围内的财产予以保全。 本案在保全过程中,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孟伟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总局、不动产、保险、证券、民政及网络资金的财产予以查询。经查,未发现被申请人孟伟名下可供保全的财产。向银行系统发出查询通知书,被申请人孟伟在银行账户有存款13551.80元,本院依法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未在申请人王晓敏申请的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2)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881民初3809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