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结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财产刑执结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刑执结通知书

(2020)湘10执582号

罗明: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湘0481刑初16号刑事判决,于2020年7月15日向被执行人罗明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罗明因犯贩卖毒品罪缴纳罚金5000元,现被执行人罗明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附加刑义务。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四十四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日作出(2018)湘0481刑初16号刑事判决被执行人罗明附加刑罚金5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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