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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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担保人***名下位于南昌市西湖区皇冠国际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第53号停车位作价110600元,交付本案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号:3601031965××××××××)抵偿本院(2017)赣0123民初577号判决书判决的***应付给***的欠款。解除本院在执行本案中对该停车位的查封,本院其他案件及其他单位对该停车位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 二、担保人***名下位于南昌市西湖区皇冠国际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第53号停车位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本案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单位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