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和泰通汇(北京)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西大门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10910号民事判决; 二、和泰通汇(北京)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给付***劳务报酬163936.7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利息计算方式详见附表); 三、和泰通汇(北京)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给付***报销款5086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和泰通汇(北京)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256元(***已预交3287元),由和泰通汇(北京)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20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负担3055元(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4622元(和泰通汇公司已预交),由和泰通汇(北京)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527元(已交纳),由***负担109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