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洛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的银行个人账户内的32300元予以查封并冻结,冻结期间不得使用、转移、支付,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二、对本院作出的(2020)新3224民初39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执  行  员   刘振鹏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王 丹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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