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2222民初32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兴兴,新疆新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党培红

审判员班曼丽

人民陪审员邢斌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吴雪荣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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