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鸿丰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3执恢254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鸿丰物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佩涵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省鸿丰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佩涵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0)吉0523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2020年8月25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