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80000元,利息91200元,本息合计571200元,2020年1月1日之后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0160元,由被告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