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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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常州顺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理赔款10000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并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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