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哈尔滨虞唐农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科力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谷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谷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7.04万元(开户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号:41×××18);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泰山小区Q栋3单元16层1号房产档案(产权证号:201306924;查封期限三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黑A×××××号、黑A×××××号车辆档案(查封期限两年); 四、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在哈尔滨虞唐农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0.5%的股权; 五、以上查封金额以305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黑龙江科力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