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高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佳耀挂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高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高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6,473元(已缴纳)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31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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