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荆门市君正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2019)鄂0881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11558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63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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