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震宁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追加第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