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大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5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09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7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05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53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9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68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8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11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303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408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3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79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78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6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67号)、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2501室(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6)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5565号)房产十套。二、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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