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长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沂南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1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91800元,减半收取145900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91800元,减半收取145900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