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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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长虹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沂南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1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91800元,减半收取145900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91800元,减半收取145900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