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查封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与共有人李敏名下位于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市人民路小学)3幢1单元4层2室的房产。

二、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襄阳市大庆西路103号(食品公司)的房产。

三、续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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