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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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福兴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峄国用(2009)第41号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曹庄村工业用地约15934平,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申请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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