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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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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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福兴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峄国用(2009)第41号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曹庄村工业用地约15934平,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申请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