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工务段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06元,依法予以退回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