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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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日照骏豪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日照骏豪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必要证明文件。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指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支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日照骏豪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