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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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澹台一民、临汾市全民和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山西协和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全民和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澹台一民、临汾市全民和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协和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澹台一民、临汾市全民和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山西协和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全民和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澹台一民、临汾市全民和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山西协和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全民和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以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