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丽水市同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丽水市同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已预收的案件受理费33900元,全额退还原告丽水市同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