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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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7)皖1623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 原审案件受理费600元,由原审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