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德晋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龙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银鸽地产有限公司 漯河天纵国龙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漯河天纵国龙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河南龙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182060.73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龙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89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920元,由被告漯河天纵国龙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