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巴东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 武汉力通达贸易有限公司 云南百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申请人巴东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准予在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查询被申请人云南百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力通达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在查询结果中以两千万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云南百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力通达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巴东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