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阳泉煤业太行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山西太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19425.98元。被告山西太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垫付的医疗费1571.68元,执行中应予核减;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1元,本院减半收取265.5元,由被告山 西太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