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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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市支公司 山西嘉和泰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汾阳市安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西省榆次区人民法院(2016)晋0702民初757号民事判决及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晋07民终909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110000元;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166545.47元; 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56545.47元; 五、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市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100000元; 六、驳回***、***对山西丰矿物流有限公司、***、山西嘉和泰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七、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885元,由***、***负担704元,汾阳市安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418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21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支公司负担1310.5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休市支公司负担131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4-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