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开发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烟台福山支行账号***48978、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烟台福山支行账号***1750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开发区支行账号6217994560033410809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