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吴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付原告***、***保险金20768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