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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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45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存款以网络查控系统内查询的财产为限)。 案件申请费2,770元,由申请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