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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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原告***744669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46元,保全费1550元,合计诉讼费13396元,由被告***负担12396元,原告***负担1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